致死的疾病之罪岂不可说是稀罕之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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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第一编里曾提到,绝望愈深,其在世上愈少见。现在我们既知道,罪是那更加扩大而且在品质上更加深重了的绝望,所以罪就应该是非常罕见的。然则这种说法岂非奇怪吗!基督教把众人都圈在罪里;我们曾努力尽量严格地提出基督教的立场——可是从这一点上得到一个稀奇的结论说,在异教中完全找不着罪,只有在犹太教和基督教中才能找着,而且即在二者之中,也只能很稀罕地找着!

殊不知在一个意义之下,上面这话才是对的。犯罪是什么?“经上帝启示指明何者为罪之后,而后有人在上帝面前不愿意做自己而陷于绝望,或是在上帝面前定意要做自己而感到绝望”。那就是犯罪——自然世上很少有人明明地如此了。但是,逻辑的结果是什么呢?是的,应当注意,此中有一个稀奇的辩证转变。一个人非陷于深刻的绝望之中,那并不是说,他就没有限于绝望之中。反之,我们确然证明了,大多数的人都是在绝望中,不过他们都患着一种较浅的绝望症而已。一个人陷于较深刻的绝望。那不算有什么功劳。从美的观点说,较深的病症是有利的,因为美只注重深浅;但从道德观点说,人的绝望越深,就离开拯救越远。

关于罪也是如此。大多数的人漠不关心,他们疏远信心,几乎没有灵性的地步,不足以再称为罪,也不足再称为绝望。当然作罪人的决不能算为有功劳的。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怎能希望在大多数的人中发现罪的意识呢?这是基督教所要求于人的,但他们是那么为世俗的琐屑所阻,那么地以仿效别人为能事,使他们的人生水准还够不上称为有罪,这种人是毫无灵性可言,只能如经上所说的,把它“吐出去。”

可是,并非就止于此,因为罪的辩证力量要在另一方面把那样的人抓住。一个人的生命如何能达到这种毫无灵性的地步,好像基督教无法与之发生关系,恰如那螺旋起重机,若立在朽木或青苔上即无法起重一样(基督教如同旋转的机器一样有提高的能力)。这岂是因为有什么东西阻住人么?没有,乃是人自己的过咎。没有人是生来就无灵性的;虽有许多人到死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获得是把自己弄到无灵性的,但这并非生命所原有的错过。

但我们必须直言不讳,所谓基督教界(在基督教界中,一切的人都多少算是基督徒,所以就到处都是基督徒,有多少人就算多少基督徒)是像一本印刷不良的书,其中存着许多破坏意义的错字,增多许多无稽之谈,减少许多真义,甚至自称为基督教界,亦其实是妄称。在一个小小的国家中,一代难得有两三个诗人,而牧师则不胜其多,多得无法委任。提到诗人,人们则称是受天命“选召”,而提到牧师,则一般的人(指基督徒而言)总以为只要经一次考试就行了。殊不知真的牧师要比诗人还难得一些,因为“选召”一辞原来是在宗教的事上用的。关于一个诗人,人们至今犹认为诗人是天生的,是值得钦赞的。但是在一般人(仍是指着基督徒而言)眼中,做牧师的已经失去了高尚的意琰,其中再不存有丝毫神圣的意义,只是一种职业而已。他们所谓“选召”不过是指蒙委任,真正的选召他们都不知道。

更可叹的,选召一语之丧失了意义,也成了整个基督教的命运。不幸的地方并非在于人不提基督教的真理(正如基督教的不幸也并非那在于缺乏牧师一般),乃在于基督教的真理是如此之被人提出,以致大家都以为它是不关重要(正如一般人看牧师无关重要,不过是如同寻常世俗的职业像商人,书贾,律师,兽医等等而已)。结果是最高尚的真理对人毫无印象,却如同别的事一样,成了一种习俗。无怪有些人不觉到自己的行为是无法辩护的,倒想替基督教辩护起来。

当然,一个牧师必定应当是一个信徒。试想何为一个信徒!一个信徒必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他比世上的爱人更存着爱心的。从热情上说,一个世上的爱人若和一个信徒比起来,不过是一个童子便了。试想一个爱人,岂不是可以日日天天,甚至深夜,谈到他的爱情么。但是你能相信一个爱人在谈到爱情时,会提出三个理由来证明恋爱的价值么?你相信他会如此,而不致讨厌这种说法吗?但是一个牧师却常提出三个理由来证明祈祷的益处,这样祈祷的价值是降到如此之低下,以致必有人以三个理由来提高它的声价。牧师有时更可笑地提出三个理由来证明祈祷是一种超乎人意想外的福气。呀,这是何等响亮的自打嘴巴呀!既然是一个出乎人意外之事,而却凭三个理由来证明它,那么,不问那些理由有什么好处,它们仍不是出乎人的意想之外的了;反而是向人证明,这福气绝不是出乎人的意想之外的;因为证明它的理由不出乎人意想之外,却是人理解之内的事。对于那相信出人意外的福气的人,牧师所提的三个理由,只不过好像三瓶酒或是三个小鹿而已!更进一步说,你会相信,一个爱人会想法子卫护他的爱么?卫护的本身无非是承认他的爱情并非为绝对无条件的,认为关于他的爱情他已经想到了可反对之处,就在那上面提出他的辩护来;那其实是等于承认他不是恋爱,宣告他自己不是一个爱人。若有人向一个恋爱的人谈这种话,他岂不视那人为疯了么?若是这个在恋爱中的人,不只是在恋爱,而且也有多少观察的才能,你不相信他会料到那对他说话的人,要不是未曾经验到爱情的,就是想凭他替恋爱辩护的一套话,令他否定他的恋爱么?一个真正在恋爱的人,他不会凭三个理由来证明或辩护爱情。其实他的本身胜过三个理由和任何辩护,因为他是一个爱人。凡替爱情辩护的人,他就不是在爱中,只是假充作恋爱者,不幸的是(或说竟幸而如此),他这样作,只是蠢笨地说明他不是在爱中。

而这正是牧师们谈到基督教的方式。他们或是替基督教辩护,或是把基督教变做两三个“理由”——若不说他们只是凭玄思默想来“理解”它。这就是所谓讲道;在基督教界中有牧师讲道,也有人听他的道,是被认为一件大事了。正因为此,基督教远非足称为基督教,其中大多数的教友都毫无灵性,若严格从基督教的意义来说,甚至也算不得是认识了自己的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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